原来女人愿做小三的理由竟然是这些

发布时间:2017-09-15   来源:薄荷健康网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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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三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是指背弃道德三观,凭自己个人喜好,肆意插足他人情感生活,破坏原有夫妻、家庭关系的人。而第三者本身严重违背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与社会公德,对个人、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。那为什么还是还有女人愿意做小三呢?这就带你来解读她们的心理。

因为恋父情结

不以结婚为最终目的的“小三”,大多数具有隐蔽的恋父情结。她们这一群体对已婚成熟男性有一种特别的好感,而且毫不顾忌对方已婚的事实,不顾一切现实障碍疯狂追求对方。比如在现实中有些女孩会爱上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已婚男人,即使自己身败名裂也在所不惜。即使在对方不能够给予任何婚姻承诺的前提下,依然愿意保持情人关系,心甘情愿以“小三”的身份与对方相处。

因为普遍缺少对爱的安全感

做“小三”的女性内心普遍缺少对爱的安全感,源自于从小缺失父母的关注和重视。这类女性当遇到一个成熟体贴又能够呵护关爱她的男性,即使这个男人已经有婚在身,也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,寄望于将来有一天对方能够离婚,终成正果。但是大多数这样的女性很难心想事成。因为缺少安全感,这样的女性缺少爱的能力,对男人会很抱怨和挑剔,并且大多数会忍受不了“小三”的地下身份而逼迫男人离婚,或以怀孕等方式胁迫男人,但男人选择的结果大多数是原来的婚姻。这样的“小三”很多下场和结果很惨,感到被人欺骗或背叛,极端的会选择自残。

因为满足病态的情感

有些被称为“天生小三”的女性,各方面条件都优秀,经济和精神上也不依赖男人,但是在亲密关系中有一种病态的需求,那就是“小三综合征”。由于对异性关系的极度恐惧和曲解,使得这类女性无法通过正常的婚姻和情感关系得到满足,而只能通过与别的女性争夺丈夫来获得病态的情感满足,这类女性大多数颇有魅力,在生活中也不缺少追求者,但是却无法实现真正亲密关系的建立和维持。

因为好逸恶劳

也有一些女性成为“小三”是因为颇有姿色,但是因为受教育低或自卑等原因,造成好逸恶劳,通过这个途径得到钱物。大多数已婚成功男人成为这类“小三”的目标。名利地位和财富成为这类女性成为“小三”的功利性因素,如果这些得到满足,即使不能明媒正娶,也可以坦然接受,被查处的贪官包养的“小三”大多属于此列。

因为爱情

这种原因是说起来比较“高尚”的,也是很多小三引以为荣的。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可能有很多种原因,但结果无非两种:一种是和这个男人结婚,另一种是不和这个男人结婚。这很大程度上是女人自己的选择。但遗憾的是,客观情况并非主观能够决定的,如果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呢?这时,假如这个女人还打算和他结婚的话,势必就当了小三,尤其是当这个男人不能拒绝的时候。固然,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,但是为了爱情破坏别人的婚姻恐怕也谈不上道德二字。那个婚姻中的男性是否真的和妻子没有了爱情?也许是,但更多的未必是,因为如果他们没有了爱情应该早就离婚了。婚姻这件事上,“骑驴找马”其实已经是一种背叛。当然,为了爱情当小三的女人算是可以理解的,而且毕竟这里男人的责任也不容忽视。

因为被骗当小三无法放弃

这种现象也很常见,这类女性实际上最开始也是受害者。某些已婚男性自身有道德问题,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无论是否满意都要寻找其他女人。他们在和女性交往的时候要么声称自己未婚,要么声称自己婚姻生活非常痛苦,一旦女性上了当,他们再用各种手段欺骗或拖延。最常见的借口就是孩子啊疾病啊等,然后说自己“马上离婚”。据我的观察,这样说的十有八九都是谎话。而那些被欺骗的女性可能已经付出了很多,例如付出了感情,付出了金钱,付出了肉体,甚至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。就算她们知道自己被骗了也不愿意放弃,因为一旦放弃,自己以往的付出就全都付诸流水,而如果侥幸成功“转正”呢,那些付出还能有点回报。于是,她们从受害者也变成了伤害“原配”的小三。

结语:通过小编上面的叙述,相信大家对本文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,小三是被社会所唾弃的身份,但依旧有女人愿意冒险,舍弃正常婚姻甘愿当别人小三,这就好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,哪怕最后遍体凌伤。不过小编觉得还是不要做小三了吧,伤害了别人的家庭,同时也伤害了自己,何苦呢?正常的找一个人过日子多好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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