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入境燕窝海参增多 新鲜果蔬勿带入境

发布时间:2016-04-18   来源:薄荷健康网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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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春节的来临,很多不法分子又开始行动了,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吧!

广东检验检疫局近日提醒,根据我国相关规定,象牙、燕窝、海参、水果、蔬菜类等均属于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,这些禁带入境物可能存在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。

据统计,去年广东(除珠海、深圳)共从进境植物及其产品中截获有害生物2458种、17.3万次,截获次数同比增长12.9%,占全国有害生物截获总量的16.6%。其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147种近1.9万次,截获次数同比增长19.2%。

镜头1.春节前非法入境燕窝海参增多

“该旅客携带的燕窝不仅带有少量禽鸟羽毛及蛋壳碎片,还发现这些燕窝缝隙当中隐藏着数头小虫子,后经显微镜镜检共发现成虫一头、幼虫3头,疑似谷斑皮蠹。”东莞检验检疫局旅检口岸现场工作人员最近向笔者回忆,2015年2月,他们在对一位来自印尼雅加达旅客的行李检疫查验时,截获其违禁携带未经加工的燕窝盏110克。

检验检疫部门人士介绍,随着节前出入境旅游、探亲出现高峰,随之而来的旅客禁止携带物的截获量往往呈大幅上升趋势。与此同时,春节前,通过邮寄方式非法进境的滋补品逐渐增多。

据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,进入2016年1月份以来,全省邮路口岸截获非法邮寄的进境滋补品已达101.5千克,同比增长45%。另据北京检验检疫局发布数据显示,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25日,首都机场口岸共截获禁止携带物976批次,共计3.064吨。其中,象牙及其他野生动物制品、燕窝、海鲜等高价值物品截获量明显上升。

对此,广东检验检疫部门也发布提示,燕窝、海参等千万别带回国。据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,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列为禁止携带、邮寄入境,其中包括燕窝、海参、新鲜水果、蔬菜类等。

海参属于水生动物产品,按规定禁止邮寄、携带入境;燕窝属于动物及动物产品类别,《名录》规定,除罐头装燕窝外,燕窝禁止邮寄、携带入境。至于新鲜的水果、蔬菜,则可能存在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,因此它们属于禁止邮寄、携带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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